一、中国公民持外交、公务护照去伊朗免办签证,停留期为30天。持公务普通及因私护照赴伊须办签证。获得伊签证后,请注意查看其有效期、停留期。
二、中国公民持因公普通护照和因私护照可在德黑兰、设拉子、大不里士、马什哈德机场等口岸办理口岸签证(落地签)。办理口岸签证须有伊朗境内邀请人邀请。在海关填申请表时需具体写明邀请人信息,包括姓名、电话、住址等,伊方有时会当面进行核查。签证费用为100欧元或110美元,只能交现金。 口岸签证的最长停留期限为30天,可办理延期,通常每次最长可延30天。
三、关于如何申请赴伊签证,请具体查看伊朗外交部网站或咨询伊驻华使领馆。
四、入境后如需延期签证,须在停留期届满前向伊当地外事警察局提出申请。逾期居留将被处以30万里亚尔/天的罚款。如被怀疑非法经商或劳务,则要另受到劳工部门、财政部门的巨额罚款后才许离境。
五、伊对工作和学习签证实行管制制度,伊外事警察局向在伊工作及学习者发居留许可签证,上述人员每次离境前须向外事警察局申办离境签证。
一、旅客可正常带入个人财物,有些价值昂贵的物品需要申报,由海关官员记录到个人护照里,被记录下的物品不能出售,离境时须向海关官员出示,如上述物品在伊遗失,应出示有关报失证明。
二、不准携带出入境的物品包括:含酒精的饮料、猪肉及相关制品、赌具、迷幻药物、武器、弹药、爆炸品、色情书刊、诋毁伊斯兰教和伊朗国家形象的一切书籍和音像制品及其他被伊朗法律禁止携带的物品。伊出境旅客最多可携带1公斤藏红花。
一、伊朗不承认双重国籍,根据伊朗民法,外国公民入籍条件如下:
(一) 外国籍女士与伊朗籍男士结婚后可入籍。
(二) 出生伊朗,父亲为外籍人士但母亲系伊朗籍人士,在年满18周岁后可自主选择入籍。
(三) 在伊朗定居10年以上人士可申请入籍。
(四) 在伊朗从事建造医院等公益性投资活动人士,创造一定社会价值后可入籍。
二、外籍女士与伊朗籍男士结婚后生育的子女具有伊朗国籍。子女须由男方监管,如需离境,须征得男方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