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申请须知
1. 中国公民持外交、公务护照赴伊朗免办签证,最多停留30天;持公务普通及因私护照须提前办妥签证,伊驻外使领馆签发的签证停留期一般为15天。
2. 持有效期6个月以上公务普通护照和普通护照,可在入境口岸申请落地签证。需提供的材料为:护照复印件、往返机票、照片一张(女士须戴头巾)。停留期限为15天(不可延期)。需交纳80欧元签证费。
3. 当事人入境后如需延期签证,须在停留期届满前向伊当地外事警察局提出申请。逾期居留将被收以30万里亚尔/天的罚金。如被怀疑非法经商或劳务,则要另受到劳工部门、财政部门的巨额罚款后才许离境。
二、 签证申请流程
1. 签证申请人确定赴伊目的和行程计划。
2. 向驻华使馆了解有关签证信息及所需材料,索要签证申请表。
3. 准备材料。
4. 申请人可关注伊外交部网站的在线提交签证申请功能,网址:http://www.mfa.gov.ir/。
5. 申请获批后,申请人到中信银行缴纳签证费,再到伊驻华使馆领取签证。
6. 拿到签证后,应及时仔细核对签证上的各项信息是否正确,尤其是签证有效期的起止时间及停留天数是否与所申请的相符,签证上的个人信息如姓名拼写是否正确,如发现任何错误,应及时与伊朗驻华使馆联系。
三、 签证申请需要材料
1. 2份签证申请表。
2. 邀请函,包括邀请人姓名、电话、赴伊目的和行程。
3. 照片:3张(女士须戴头巾)。
4. 护照(有效期至少6个月)。
5. 申请工作签证时需要提供伊朗雇主向劳工部门提交的申请批文。
6. 申请留学签证须提供被授权教育机构证明。
7. 申请过境签证须提供第三国有效签证和已确认的赴第三国机票。
8. 使馆根据不同签证类别可能索要的其它材料。
四、 签证信息
1. 入境签证:伊方通常签发3个月(或1个月)有效一次入境签证。
2. 过境签证:凡经伊前往第三国者,持联程机票,不出机场且停留不超过24小时,可免办签证。否则需办理过境签证。
五、 使馆信息
办公地址:三里屯东六街13 号。
Chancery:No. 13, Dong Liu Jie, San Li Tun。
电话(Tel):65322040、65324870、65324871、65324872、65324873。
传真(Fax):65322029。
外交部网址:http://www.mfa.gov.ir/
开馆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3:00-16:00
注意:以上材料更新至2014年4月21日,仅供参考,具体请以驻华使领馆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