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邀请方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由罗马尼亚移民署以旅游目的的批准的正式信函;
二、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护照原件及复印件;(6个月以上有效期,护照需签名,另如有旧护照请一并提供)
2、照片2张;(近6个月内,2寸白底彩色)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户口本完整复印件;(集体户口仅需提供户主页以及本人页)
5、结婚证复印件;(辅助材料)
6、工作证明原件;(由雇主出具的证明信(英文,或者中文附上英文翻译) ,需使用公司正式的信头纸并加盖公章,公司负责人签字,并明确日期及如下信息: 任职公司的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 任职公司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 申请人姓名、职务、收入和工作年限; 行程目的;公司为申请人保留职位;费用承担方以及准假证明)
7、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8、资金证明:个人银行卡近3-6个月的对账单原件;(加盖银行章)
9、资产证明:房产证、车辆登记证复印件;
10、往返机票预订单;
11、全程酒店预订单;
12、旅行行程计划;
13、旅行医疗保险;(我单位可代购)
14、签证资料申请表。
自2014年2月1日,持有申根国家签发的两次入境签证或多次入境签证的统一签证、长期停留签证或居留证的外国人允许在180天期间进入罗马尼亚境内不超过连续停留或多次入境的90天。外国人不需要办短期停留签证如果所提交的证件还有效、入境次数和逗留期限尚未用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