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入境
一、签证种类
根据双边协定,持中国外交护照和公务护照人员入境泰国30日之内免签。
泰国的签证分过境签证、旅游签证、商务签证、非移民类签证、外交签证、官方签证、礼遇签证七类,其中非移民类签证分为ED、F、O三种。旅游签证有效期为三个月或六个月,费用230元人民币,可以停留30-60天。
办理各类签证的具体要求详见泰国驻华使馆网站(www.thaiembbeij.org/thaiembbeij/cn/thai-service/visa)
特别提示:泰国要求护照有效期必须在6个月以上,否则将被拒绝入境。在出国前应仔细检查护照有效期限,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二、落地签、回头签和泰柬单一签证
中国游客从第三国赴泰旅游可以在曼谷国际机场、普吉国际机场、甲米国际机场移民局检查站申请停留期不超过15天的落地签证。申请落地签证时,需要填写TM88表格,准备4×6CM证件照片一张,准备手续费1000泰铢(仅泰币,不退还),并须出示相当于10000泰铢/人或20000泰铢/家庭的现金或等值外币,不超过15天往返机票(电子票打印版)。
三、签证延期
如果持非落地签证,签证到期而还不想离开泰国,则需在签证到期前赴泰国移民总局申请延期,正常情况下只能延期一次,不超过30天。申请延期签证需提供护照复印件,一张4×6cm证件照和1900铢延期费。持落地签证,一般情况下不予延期。
特别提示:建议不要轻信协助您延期的广告或个人,如护照上延期章系伪造将会被逮捕并判处最高10年有期徒刑。
四、签证过期
若签证过期,则须交纳逾期居留罚款并被遣送回国。罚款金额为每天500铢,上限为20,000铢,在机场移民局直接缴纳罚款即可。如拒绝交纳罚款,则将遭到移民局起诉,并在法院判决前被羁留在移民局拘留所。
自2016年3月20日起,泰国移民总局将加大对外国人逾期滞留的处罚力度,具体内容详见中国驻泰使馆官方网站www.chinaembassy.or.th/chn/lsbhyqw/1w1/t1343137.htm 。
海关防疫
一、海关要求
旅客携带以下物品无须申报,可使用机场海关绿色通道(NOTHING TO DECLARE)通关:合理数量的个人物品且总价不超过1万泰铢(不含限制或严禁携带物品),200支香烟(一条烟)或250克烟草(或雪茄),或香烟、雪茄等总计最多不超过250克;最多不超过1公升甜酒或烈酒。团体旅客应每人单独购买免税烟酒并各自单独携带,不要将多人烟酒放在一人行李内,也不要一出海关就交由一人保管携带。泰国法律规定,此种行为属违法,视为一人携带超额烟酒,将受到没收、重罚、甚至监禁等处罚。
如携带有以下物品应如实主动向海关申报,并从红色通道(GOOD TO DECLARE)通关:个人使用物品数量不合理,随身携带总值超过1万泰铢的物品或被用于商业、贸易的物品;佛像、文物、宗教艺术品、植物、活体动物、宠物、动物制品、武器、军火等出境前应取得泰国主管部门出口许可的物品。须申报物品而未申报的,会被处以该物品和应缴税金相加后总值4倍的罚款,或10年以下监禁,或两者并罚,且未申报物品将被没收。
以最常见的香烟、酒类罚款为例,泰国海关通常做法为:按香烟每包55铢、酒类实际价格及85%的税率,本人所携全部烟酒量为基数处以10倍至15倍不等的罚金。如拒缴罚金,将交机场警察立案处理,再由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最多不超过2年。
严禁携带以下物品出入境泰国:麻醉剂、毒品、色情物品和书刊、假币、假冒盗版商品和受保护动物。泰国法律规定,携带或走私毒品最高可判处死刑。切勿为他人携带物品或行李,防止内有毒品或其他违禁品而触犯法律。
更多情况,请点击访问泰国海关网站。
二、检验检疫
游客携带植物、活体动物、宠物、动物制品等入境泰国,须事先向泰国农业部申请,获准后凭动植物检验检疫合格单向泰国海关办理通关手续。
三、金融管制
泰币:旅客携带泰币入境泰国,没有金额限制;出境不得超过5万泰铢。旅客前往缅甸、老挝、柬埔寨、马来西亚、越南,携带泰币金额不得超过50万泰铢,超过限额须向海关申报。
外币:可携带任何外币出入境泰国,但总额不得超过2万美元,否则须向海关申报。
特别提示:出入境时应配合海关、移民官员检查,如实申报。沟通时应保持冷静和理智,避免出现过激言行,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四、防疫要求
出入境时应如实填写旅客卫生免疫体检卡,按机场工作人员要求配合测量体温,中国旅客无须出示《国际预防接种证书》。
居留入籍
泰国不承认双重国籍,移民政策较为严格,对留学生和外国投资者一般只发给非移民签证。申请人可通过以下方式申请:
一、亲属移民
根据泰国移民法规定,中国公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赴泰国移民定居:配偶或父母(包括养父母)是泰国公民、20岁以下的未婚子女(含养子女)是泰国公民、兄弟姐妹是泰公民、泰国移民法律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况者。
具备以上条件者,可委托在泰国居住的亲友,向泰移民局提出申请;或申请人持有关证件,向泰国驻华大使馆提出申请,申请须递交的证件包括:泰国亲友身份证影印件,泰国亲友的经济收入证明书或财产状况证明书,特别要提供房屋等不动产证明书,泰国亲友与申请人之间的关系认定书,泰国亲友的有关信件,本人的护照和照片等。泰国驻华使馆领事部接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报泰国移民局,对申请进行审查认定,经核实,泰国驻华使馆官员将向申请人签发移民签证,申请人可持移民签证赴泰国定居。
二、结婚移民
外国人与泰籍人士结婚可以申请永久居留资格。外国男士与泰国女士结婚,入泰籍很难,但外国女士和泰国男士结婚,入泰籍相对容易。根据泰国籍法,子女出生在泰国,父母一方是泰国人就可取得泰籍。
三、工作居留
根据泰国促进投资法等法律申请工作的外国人,必须在入境泰国之日起30天内,或者在得知获准工作之日起30天内,提出申请工作证。违者将被处罚款最高至1,000铢。
外国人如需在泰工作,不管其有无在泰居留权,都必须事先申办工作证。否则将被判处监禁最高至3个月和罚款最高至5,000铢。
外国人如违反1980年《关于禁止外国人从事的职业法令》,将被判处徒刑最高至5年和罚款2,000至100,000铢。
工作证必须随身携带或者存放于办公室,以便检查。违者将被罚款最高至1,000铢。
如需改变现有工作性质、地址或单位,须事先获得批准,否则将被判处监禁最高至1个月和罚款2,000铢。
根据促进投资法等法律获准延长工作期限的外国人,必须在获知批准之日起30天内,到所属区域的劳工部就业厅劳务办公室提出申报,违反者罚款最高至500铢。
如工作证到期后还需继续工作,必须事先提出延期申请,否则将被判处监禁最高至3个月、罚款最高至5,000铢。
如工作证损坏,必须在发现之日起15天内提出申请换发新本。
如外国人更改姓名、国籍、地址或公司,必须尽快提出申请更改。
如停止工作,必须在停止之日起7天内交还工作证, 否则将被罚款最高至1,000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