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吉双边协议,中国公民持外交、公务护照赴吉尔吉斯坦免办签证,可停留30日。如拟停留逾30日,则需到吉外交部领事局办理签证。持其他种类护照者赴吉尔吉斯斯坦须办理签证。吉签证分为外交、公务、投资、商务、学习、劳务、宗教、私人事务、旅游和过境签证。
吉实行返签制度。中国公民可凭吉方个人或组织发出的、经吉外交部领事局确认并核发签证许可号的有效邀请函,到吉驻华使馆、驻广州总领事馆或乌鲁木齐签证代办点办理赴吉签证,一般为1个月入境签证(有效期及停留期同步计算)。申请人抵吉后,可根据赴吉目的分别向吉外交部领事局或内务部护照签证登记处申办相应种类的签证及延期手续。如申请人拟在吉投资、经商或打工,则需先向吉移民局申请劳动许可证,然后凭此证申办签证。
吉驻华使馆签证处的接待日为每周一、三、五。
具体事宜可咨询以下电话:
吉外交部领事局护照签证处:00996-312-663250。
吉驻华使馆签证处:0086-10-64681348;传真:0086-10-64681291。
吉外交部驻乌鲁木齐市签证代办点电话:0086-991-5189980;传真:0086-991-5189985。
吉海关总署在全国7州2市均设有海关,其中东方、北方、中央、玛纳斯国际机场、奥什州、巴特肯州和贾拉拉巴德州等7个海关较大。
中国公民赴吉时可携带普通随身物品、便携式电子产品等。携带少量的药品须持有药品说明书(英/俄),但不能携带诸如人参等中草药。不可携带武器弹药、麻醉品及精神药物、毒品以及可能危害吉公共安全与正常秩序的宣传品、光碟等。携1万美元以上现金出入境时,需报关纳税。
特别提醒:携带较大数额现金入境者,最好主动申报,以免在出入境时被追缴罚款或没收。
中国公民自入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到住地所在区内务局入出境管理部门办理居留登记手续。吉正规的宾馆、酒店可代办居留手续。居留期限不超过签证有效期,可延期。
吉向外国公民发放长期居留证(绿卡)的条件比较严格,一般在吉连续工作生活5年以上才有资格向主管部门提出办理长期居留证的申请;居留期限不超出本人护照有效期,可延期,费用较高。
吉《国籍法》规定,不承认与吉接壤国家的双重国籍,以及其他特定情况下的双重国籍。但在不违反吉法律和外国法律情况下,或在吉与其他国家签有关于双重国籍国际条约的情况下,吉公民可获得外国国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