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阿塞拜疆共和国移民法典规定,阿塞拜疆签证分为入境签证和过境签证。入境签证分为三类:外交、公务和普通签证。普通入境签证一般颁发给赴阿塞拜疆进行业务、科研、学习、工作、旅游、文化、体育、人道、私人访问和治疗访问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根据入境的次数,入境签证分为一次和多次入境签证,而过境签证分为一次和两次过境签证。一次入境签证有效期不超过90天,而多次出入境签证的有效期不超过2年。持过境签证在阿塞拜疆停留日期最长为5天。
乘飞机直接过境阿塞拜疆且在阿停留不超过24小时、不出机场的机组人员和乘客免办签证。
一、中国和阿塞拜疆互免公务旅行签证的协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塞拜疆共和国两国政府关于互免公务签证协议,中国公民持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和公务普通护照赴阿塞拜疆免办签证。如在阿塞拜疆境内逗留逾三十日,应当依照阿塞拜疆主管机关的有关规定办理居留手续。政府副部长级及以上职位的官员和军队将级及以上军衔的军官,因公前往阿塞拜疆,应事先通过外交途径征得该国同意或通报该国相应部门。
详情请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阿塞拜疆共和国政府关于互免公务旅行签证的协定》)
二、办理签证所需材料
中国公民持因私普通护照赴阿一般需要提前到阿塞拜疆驻外使领馆申办签证。
办理签证须提供的材料为:
(一)申请表(相关机关确定的样式);
(二)护照或其它旅行证件(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应在所办理签证的有效期届满日后还有至少三个月有效期)和主要页的复印件;
(三)符合生物识别要求的两张彩色照片(3×4厘米);医疗保险单复印件(如果邀请方不承担相关医疗服务费用时);签证费用的支付文件;
(四)阿塞拜疆邀请方邀请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到阿塞拜疆的请求书(需事先送交阿塞拜疆共和国外交部领事司确认),国家登记证明文件(用于非政府组织)复印件,证实邀请原因的文件(办理过境、旅游、官方和私人签证不需要这些文件);
(五)根据签证目的还需提供的文件:
1、官方访问入境签证
颁发给驻阿塞拜疆外国代表机构、领事机构以及国际组织代表机构的工作人员、行政技术服务人员和他们的家庭成员,以及带有外交或者特别使命来到阿塞拜疆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具有阿塞拜疆共和国国际条约规定的情形。这些签证的境内停留期由所发签证的有效期限定。该签证同时颁发给要到阿塞拜疆共和国参与官方措施和会面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为了办理签证还需要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呈交国家和国际组织的正式照会,或者阿塞拜疆相关机构的请求书。
该签证的在阿塞拜疆停留期不超过180天。
2、 业务访问入境签证
该签证颁发给来阿塞拜疆建立业务联系和合作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颁发的根据是阿塞拜疆国家机关、阿塞拜疆法人或者未建立法人而从事企业活动的自然人以及外国法人的代表机构和分支机构出具的请求书,或者证明他们在阿塞拜疆从事企业活动的证实文件。
该签证中的境内停留期限不超过180天。
3、科学和教育入境签证
该签证颁发给来阿塞拜疆从事科学活动、参加会议、研修班和其它科学措施或者进入教育机构接受教育或者提高技能的人。
颁发的根据是在阿塞拜疆此领域的国际机关、科研院所、通过国家注册的教育机构。
办理该签证需要该人具有足够资金支付在阿塞拜疆共和国学习和生活所需费用的相关文件(在没有国籍国或者长期登记居住国资助学习的情况时)。
该签证的在阿塞拜疆停留期限不超过90天。
4、工作入境签证
该签证颁发给表明愿意在阿塞拜疆共和国就业,并带着此目的来阿塞拜疆的人。颁发签证的根据是作为雇主的阿塞拜疆共和国国家机关、在阿塞拜疆共和国进行活动的法人或没有创立法人而从事企业活动的自然人,以及外国法人代表机构和分支机构的请求书。
该签证的在阿塞拜疆停留期限不超过90天。
5、治疗入境签证
该签证颁发给来阿塞拜疆共和国检查和治疗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颁发签证的根据是作为接待方的阿塞拜疆共和国的医疗机构的请求书,办理该签证还需要被邀请方具有需要检查或者治疗的疾病的医学证明。
该签证的在阿塞拜疆停留期限不超过90天。
6、私人访问入境签证
该签证颁发给外国人和无国籍人,颁发签证的依据是由相关执法机关完成手续的阿塞拜疆公民、在阿塞拜疆常住的外国人或无国籍人、在阿塞拜疆具有短期居留许可的劳动移民或者学习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只用于该劳动移民或者学习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的家庭成员)的邀请。
为了办理该签证需要邀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承担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访问所需费用(用于机票、日常生活、医疗等等)的保证书,以及具有支付该费用的资金的相关文件,以及证明被邀请人是劳动移民或者外国和无国籍学生家庭成员的文件。
该签证在阿塞拜疆停留期限不超过90天。
7、人道入境签证
该签证颁发给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用于从事人道活动,进行人道措施或者参与类似措施。颁发签证的依据是作为接待方的阿塞拜疆国家机关、该领域法人的请求书。
该签证在阿塞拜疆停留期限不超过90天。
8、文化和体育入境签证
该签证颁发给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用于参与在阿塞拜疆共和国进行的文化和体育活动,颁发签证的依据是作为接待方的阿塞拜疆国家机关、此领域法人的请求书。
该签证中在阿塞拜疆停留期限不超过60天。
9、旅游入境签证
该签证颁发给到阿塞拜疆旅游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该签证在阿塞拜疆停留期限不超过30天。
办理该签证需要证明访问是以旅游为目的的文件(旅游付款凭单或者旅游许可证),或者客票和宾馆、汽车旅游者宿营地、旅游中心或者其它类似机构的订房证明。
10、过境签证
该签证颁发给前往第三国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用于穿越阿塞拜疆国境。
该签证的有效期最长达30天,而在阿塞拜疆的停留期限最多为5天。根据空运、水运、铁路和其他交通工具抵达的路线和所需时间颁发过境签证。
办理过境签证需要目的地国入境签证的复印件(除非确定可以免签进入目的地国)和从申请国出发到目的地国的交通票据(在可能获得的情况下)或者其它证实本次访问的资料和其它签证文件。
(六)持有效护照、无父母或法定代表人陪同而进行访问的未满18周岁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办理签证时,除上述材料外还需要出生证的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公证书、父母或者法定代表许可书、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七)不论是否颁发签证,已付费用不再返还。
注意:为了确保顺利出入中阿过境,请保证护照至少具有半年有效期。
三、电子旅游签证
从2013年4月开始,阿塞拜疆开始为赴阿旅游者颁发电子旅游签证。赴阿旅游者可通过互联网同被授权的阿塞拜疆旅游公司或其境外合作伙伴联系办理电子旅游签证,并按规定支付相关费用。电子旅游签证受理审批期限为15个工作日。该签证不能延期,亦不能变更旅游者身份。电子旅游签证不粘贴在护照上(注:通常打印在一张A4纸上),由旅游者通过边防通行检查站时连同护照一并提交。边防通行检查站将对电子旅游签证持有者信息进行出入境登记。
被授权的阿塞拜疆旅游公司名单下载地址:
http://mfa.gov.az/files/file/travel-companies.pdf
四、 落地签证:2010年10月15日,《关于办理外国公民来阿塞拜疆签证若干问题的总统令》开始生效。按照该总统令,只有下列6种情况下外国公民方可在巴库机场入境时在阿塞拜疆外交部派驻机场领事部门办理落地签证,其余外国公民都应提前到阿塞拜疆驻外使领馆办理签证(注:办理电子旅游签证不需事先到使馆办理签证):
(一)阿塞拜疆与外国签署的国家间及政府间条约所规定的情形;
(二)应阿塞拜疆总统、总理、议长、总统办公厅主任、纳希切万自治共和国议长正式邀请来阿塞拜疆人员;
(三)经阿塞拜疆国家移民局同意应阿塞拜疆宪法法院院长、最高法院院长、总检察长、国家人权代表、阿塞拜疆中央选举委员会主席、中央政府执行权力机关领导等的正式邀请;
(四)各国驻阿塞拜疆外交、领事机关及国际组织的行政技术人员及其家属,以及来阿塞拜疆执行特殊外交使命的外国公民;
(五)应阿塞拜疆紧急状态部的正式请求来阿塞拜疆参加旨在消除灾害后果的外国公民;
(六)在阿塞拜疆亲属死亡需来阿塞拜疆处理善后事宜的外国公民,且能提供相关证明的。
注意:请尽量不使用此种方式来阿塞拜疆。如确有需要,请协调好两国相关出入境管理部门。
相关部门联系方式:
阿塞拜疆共和国外交部网址:www.mfa.gov.az
阿塞拜疆共和国外交部领事局电话:00994-12-4939919、4935628。
阿塞拜疆共和国外交部驻纳赫切万领事局网址:http://dmfa.nakhchivan.az/
阿塞拜疆驻华使馆网址:http://azerbembassy.org.cn/
地址:朝阳区齐家园外交公寓复合别墅3-3,北京,100600大使馆座落于丝绸市场附近。最近的地铁站是“永安里”、“建国门”。
大使馆领事部电话:0086-10-65324614 传真:0086-10-65324615
如果进行电子签证请链接http://evisa.mfa.gov.az/
个人过海关注意事项
在阿塞拜疆共和国所有的边防通行检查站都有海关部门(飞机场、港口、汽车和铁路通行检查站)。
海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身着制服、佩带徽章。
阿塞拜疆共和国在和格鲁吉亚、俄罗斯、土耳其和伊朗边境有边防通行检查站。 与哈萨克斯坦、土库曼、俄罗斯、伊朗,包括和哈萨克斯坦和土库曼都有航线。在边防通行检查站都有绿色和红色通道。
在驻边防通行检查站的海关部门可以获得更多相关详细信息。
1、自然人通过阿塞拜疆共和国边关时应该:
按照简化程序申报非用于生产和商业目的以及未列入国家机关控制名录中的货物。
在申报的隐形形式下,使用绿色通道,不提交书面申报。
申报的隐形形式用于自然人的手提行李和行李中的货物,条件是:通过阿塞拜疆共和国边关的这些托运行李的数量和价值(不包括非随身行李)不超过所允许的可不支付海关税而带走的货物数量和价值;非被禁止或者限制的货物。
在有需要在海关付款的货物时,应该提出书面申报,并通过红色通报。
自然人通过阿塞拜疆共和国边关带走的物品应该在驻通行检查站的海关机构进行申报。
申报单用阿塞拜疆语、英语、俄语填写,在海关机构的许可下,可以用海关工作人员所掌握的任一语言填写。
申报单由已满16岁的自然人填写。未满16岁的自然人的货物信息应该在他们的随行人员的申报单中说明。申报单应该包含货物信息。
在边境地区生活的人,即阿塞拜疆共和国的公民、外国人和无国籍人,乘同一个人的运输工具经阿塞拜疆共和国边关定期运送非生产和商业目的的货物,要登记到定期海关申报单中。
2、自然人能够经阿塞拜疆共和国边关带走下列非生产和商业目的的货物,无需支付关税:
货物总价值相当于1000美元或者重量不超过50公斤;通过国际邮政服务发送的价值相当于200美元或者取货(交付)时重量不超过20公斤的货物;只用于搬迁到阿塞拜疆常住地点的公民和从阿塞拜疆迁走的阿塞拜疆公民的家庭所需的总价值不超过2万美元的家具、日常用品、东西和货物;短期运入(运出)的用于基本需要的私人物品;从阿塞拜疆共和国边境带走不超过125克鲟鱼类鱼子酱;用于个人使用的3升含酒精饮品;3条烟; 机器油箱中的燃料不超过技术证书所规定的容量;
3、自然人从阿塞拜疆国共和国带出/带入货币价值的规则:
侨民带入阿塞拜疆共和国边境的外汇价值数目不到1万美金,出示《旅客海关申报单》,在海关机构办理手续,如果数目超过1万美金,需填写《旅客海关申报单》和《海关证书》(证明书)。
在阿塞拜疆共和国边境不提供证明文件,侨民能够带走申报过的1万美金,非侨民能够带走1千美金(不包括证券价值)。
早先侨民和非侨民带入阿塞拜疆的5万以内的美元,预先进行海关申报并出示相关证明文件时,能够以现金形式从阿塞拜疆边境带出。
4、带着主管部门的许可,自然人能够携带下列商品通过阿塞拜疆边关:
公务和私人使用的武器以及它们的弹药,只能在内务部特别许可的情况下运送。
文化、物品、以及其它宗教目的的载体,只能带有国家宗教教育工作委员会许可。
持有阿塞拜疆共和国居民社会保障和劳动部运送残疾人专用交通工具进入阿塞拜疆共和国边境批准文件时,颁发免缴关税许可证。
文献的、科学宣传的,以及用于文化交流的纪念物,能够在阿塞拜疆共和国部委办公室同意下运出阿塞拜疆边境。
阿塞拜疆法律确定的和纳入到阿塞拜疆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保护名录中的文化珍品,按照特别制度基础上编定的保护级别,向阿塞拜疆海关机构出示阿塞拜疆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颁发的出口可能性证书,支付相关费用后,可以运出阿塞拜疆共和国边境。
在将尸体、装有尸体的棺椁、装有骨灰的骨灰盒运出阿塞拜疆时,被授权人向海关机构出示公民情况证明书国家登记机关根据《公民情况证明书国家登记规则》颁发的死亡证明或者经过公证的复印件,必要情况下,提供卫生流行病学机构鉴定和其他接收国法律所要求的文件。在运入阿塞拜疆边境或者通过阿塞拜疆共和国边境中转的情况下提供发送国被授权机构颁发的死亡证明或者它的复印件。
在内务部特别许可的基础上,经阿塞拜疆文化部同意,根据阿塞拜疆共和国《公务和公民武器法》可从阿塞拜疆运出少量民用武器。
进入阿塞拜疆共和国博物馆资源的武器及其弹药,能够在内务部同意和文化部特别许可的基础上临时从阿塞拜疆运出用于组织和进行相关展览。
用于兽医领域的制剂、生物制剂和兽医用品、所有动物种类、植物、植物和生物源原料,在具有国家植物检验检疫局和国家兽医局相关文件的情况下,能够通过阿塞拜疆共和国边关运送。
5、禁止自然人通过阿塞拜疆边关运送下列商品
(1)被禁止以邮件形式运入和接收的商品:
阿塞拜疆共和国法律禁止流通的民用和军事武器、军用物品,炸药,军事技术设备;放射性物质;麻醉药品,精神药物及其半成品,它们的生产设备;宣传和传播不道德行为、暴力和恐怖主义的材料;属于生产麻醉性、精神性、毒性、爆炸性物质制作工艺的材料;
(2)禁止以邮件形式运出和发送的商品:
没有生态和自然资源部的许可运出或者交付、运入或者取得动物、它们的零部件或者其它的动物学收藏品; 珍贵树种(核桃、板栗,杨树,柞木,榉木,铁树);阿塞拜疆共和国法律禁止流通的民用和军事武器,军事用品、爆炸物质、军事技术设备;放射性物质;麻醉药品,精神药物及其前体,它们的生产设备;宣传和传播不道德行为、暴力和恐怖主义的材料; 属于生产麻醉性、精神性、毒性、爆炸性物质制作工艺的物质;特别秘密通讯、他们的密码和使用的文献;国防部、国家内部安全部、边防局业务调查活动的档案、文件和信息系统;国家意义上的图纸、发明和文件;列入阿塞拜疆共和国红皮书的植物群和动物群的客体,鹿、狍和角;除了进行短期展览、游览、修复工作、发布会、国际文化措施等情况,列入资产清单的具有民族文化价值的阿塞拜疆共和国民族文化财富的客体;信息载体的内容不能被读取时,阿塞拜疆共和国边关将会拒绝放行;禁止自然人以邮件形式邮寄武器和弹药。
6、 通过阿塞拜疆共和国边关转移的运输工具的海关手续规则:
以定居为目的而迁移的自然人,能够免关税运来的只有一辆用于家庭使用的、属于8703 ТН ВЭД货物类别的运输工具。
禁止右舵车运入阿塞拜疆共和国。
不允许侨民和非侨民将在外国未进行长期注册的(或者从注册中除名的)运输工具运入境内。
侨民临时运到阿塞拜疆边境的、在外国长期注册的所有种类的交通工具,办理不超过1年期限的海关手续,将与在自由流通放行制度下的关税数额相当的资金存入存款账户,接受将运输工具反运出去的保证书,并开出登记用海关证。临时运入交通工具的时间不能延长。
如果在外国长期注册的交通工具临时运入阿塞拜疆共和国的时间不超过30天,属于8703 ТН ВЭД货物组,直接由非侨民运入,由边防通行检查站的海关机构办理交通工具的手续,不用往存款账户缴纳资金,接收来自转移交通工具者的反运出交通工具的保证书。
临时运到阿塞拜疆共和国边境并在相关机关(ГДП)登记的运输工具,在临时运入期限内能够由在海关前接收保证书的自然人通过边关转运,在边防通行检查站的海关机构登记,不用交付该运输工具的附加保证书,不取消消运输工具登记,不返还已取得的存款。
自然人管理下的下一个运输工具的送达期限,按照交给办理海关手续的海关机构的临时证件,被限定为不晚于72小时。
7、自然人通过阿塞拜疆共和国边关转移公务和民用武器及其弹药的海关手续和海关监察规则
颁发给自然人用于将民用武器及其弹药运到阿塞拜疆国境的特别许可的有效期为6个月。
可以由侨民将公务和民用武器及其弹药运到阿塞拜疆边境。
法律规定非侨民只能临时运入阿塞拜疆民用武器,用于武器展览或者体育比赛和狩猎。
内务部的特别许可不能转委托给其他自然人和法人。
非移民在其所属国家代表机构申请的基础上,在获得内务部特别许可后的5天内运出阿塞拜疆边境时能够得到民用武器及其弹药。如违反从阿塞拜疆共和国边境运出已取得的武器和弹药的期限,这些武器和弹药将被没收。
8、通过阿塞拜疆共和国边关转运文化珍品的规则
通过阿塞拜疆共和国边关转运的文化珍品,应该强制申报。
国家文化财富的珍品只能在进行临时展出、巡回演出、发布会、修复工作和国际文化措施时被阿塞拜疆边关放行,一年内不超过6个月的期限。
进入国家档案资源的文件原件,或者他们的副本能够按照规定程序被阿塞拜疆共和国边关放行,不超过三个月。
通过阿塞拜疆边关临时运出文化珍品的人,须在阿塞拜疆共和国法律规定的程序内向海关提供返还它们的保证书。
推荐网址和电话:
阿塞拜疆共和国边防局网址:http://dsx.gov.az/
阿塞拜疆共和国海关委员会网址:http://customs.gov.az
电话:192、4385109、4397780。
2013年8月1日,阿塞拜疆共和国移民法典正式生效。该法典是阿塞拜疆共和国执行国家移民政策、调控移民领域、移民过程和关系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了在阿塞拜疆共和国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的法律地位。
· 详情请点击:
阿塞拜疆共和国国家移民局是中央执法机关,具有执法机关的地位,实施移民领域内的国家政策,以及行使阿塞拜疆法律赋予的管理和调控移民过程的权力。
每周一到周五的9:00到18:00,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可以就下列问题到国家移民局:在阿境内短期停留的延期、颁发短期或长期居留许可、就业、国籍、难民身份的确定。
阿国公民、外国人可以通过移民局热线电话919(可使用阿语、英语、俄语三种语言咨询)或电子信箱info@migration.gov.az进行有关问题的咨询。
阿塞拜疆共和国国家移民局网址:www.migration.gov.az
一、在阿塞拜疆停留
(一)停留地登记
在阿塞拜疆共和国停留超过10日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应该进行停留地登记。为此,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停留地(宾馆、疗养院、度假村、膳宿公寓、汽车旅行者宿营地、旅游基地、医院或者其它类似公共场所)的管理机构或者其它居所的所有人(“接待方”)应该从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进入阿塞拜疆之日起10天内(不含节假日),通过阿塞拜疆共和国国家移民局网络(www.migration.gov.az)、邮局、电子信箱(qeydiyyat@migration.gov.az)的方式,或者直接向阿塞拜疆国家移民局递交该人的护照(或其它的旅行证件)复印件和停留地登记申请表。外国人和无国籍也可以自己按照上述程序进行停留地登记。
阿塞拜疆国家移民局在收到申请后会将申请者信息录入移民信息系统,进行停留地登记,并在1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方。
持签证来阿塞拜疆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在阿塞拜疆共和国停留的期限不应超过签证所示停留期限,而免签来阿塞拜疆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在阿塞拜疆停留期限,除阿塞拜疆共和国国际条约所规定的情况外,不能超过90天(注意:根据中阿互免公务旅行签证的协定,持外交、公务、公务普通护照在阿塞拜疆免签停留期限不超过30天)。
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离开停留地时接待方或者本人要将此信息告知阿塞拜疆国家移民局。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在更换停留地时,应依照上述程序对新的停留地进行登记。
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登记不需缴纳费用。相关的材料请妥善保存。
停留地申请表(阿塞拜疆语)下载地址:
http://www.migration.gov.az/images/pages/2b112301571f4004bfaf0392e9c3484e.pdf
(二) 在阿塞拜疆延期停留
外国公民入境后如拟延期停留,应在签证到期前到阿塞拜疆共和国国家移民局办理短期停留延期申请。一般来说,阿方受理以下原因的延期申请:需进行紧急医疗救治、近亲属重病或者死亡、预定业务没有完成,及《阿塞拜疆共和国移民法典》第19.4条规定的被迫滞留的情形。在这些情形下,到阿塞拜疆共和国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的短期停留期限内,在他们本人或者法定代表申请的基础上能够延长到60天。
为了办理短期停留延期手续,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应该在停留期限届满3个工作日前(排除过境时被迫停留)到相关执法机关并提供必要的文件。办理短期停留延期需提供的材料有:
1、申请表(可以登录阿塞拜疆国家移民局网站获取:www.migration.gov.az);
2、护照或者其它旅行证件;
3、经过公证的出生证或者其它同等文件的复印件(用于不满18周岁者);
4、证明具有短期停留期限延期情形的文件;
5、2张3.5×4.5厘米尺寸照片;
6、要进行登记的外国人或无国籍人的住所文件(国家所有权登记的国家不动产登记簿摘录、租赁合同、票据或者其它阿塞拜疆法律要求的文件);
7、为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提供住所者的请求书(排除外国人或无国籍人者具有私有住所的情形);
为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提供住所者的身份证明文件(除了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具有私有住所的情形);
支付国家税费文件。
短期停留期限延期申请被拒绝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应该在阿塞拜疆短期停留期限届满前离开国境。在审查短期停留期限延期申请前,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在阿塞拜疆的短期停留期限届满的情形下,他们应该在收到拒绝申请之刻起48小时内离境。
如果本期限届满,外国人和无国籍人未办理停留延期手续,没有获得短期居留许可,以及没有递交上停留延期或者颁发短期居留许可申请材料,他们应该离开阿塞拜疆领土。
三、在阿塞拜疆短期居留和长期居留
阿塞拜疆共和国短期居留许可证是允许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在阿塞拜疆境内短期居留的证件。持有者有权在其有效期间内离开阿塞拜疆及免签进入阿塞拜疆。在阿塞拜疆境内是证明该人身份和居住地登记的文件。
(一)在阿塞拜疆短期居留
1、申请“短期居留证”(俗称“小卡”)的时间限制:在短期停留或者短期居留期限届满30天以前向相关执法机关提出申请。
2、申请“短期居留证”的前提条件:与阿公民有近亲属关系;在阿投资额达到阿政府规定标准(50万马纳特);在阿银行存款超过10万马纳特或者拥有超过10万马纳特价值不动产者;是经济、工业、国防、科技、文化、体育和其它领域的高技能型人才;有在阿短期或者长期居住的家庭成员;在阿外国法人代表机构和分支机构的领导或副职;从事企业活动者(与5人以上签订全职劳动合同,或与10人以上签订非全职工作合同,阿公民占职工总数的80%以上);获得工作许可者;在中高等专业学校进行全日制学习或在阿普通教育机构学习;在国家注册的宗教机构从事职业宗教活动;或具备阿法律认可的其它理由。
3、为了办理阿塞拜疆共和国短期居留许可或者进行延期,外国人和无国籍人需要提供下列文件:
申请表;
护照或者其它旅行证件复印件(护照或者其它旅行证件应该从短期居留许可有效期结束时刻时起具有不少于3个月的有效期);
经过公证的出生证或者其它同等文件的复印件(用于未满18周岁者);
公证过的具有提供短期居留许可理由的情况的证明文件或者同等文件;
非相关执法机关批准的危险疾病(人类免疫缺陷病毒、乙型和丙型肝炎)清单上列明的危险传染疾病病毒携带者的证明 ;
提供在阿塞拜疆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或者短期居留权的文件的复印件;
邀请经济、工业、国防、科学、文化、体育和其它领域的高技能专家到阿塞拜疆的机构、企业和组织说明理由的请求书;
2张尺寸为3.5×4.5厘米的照片;
要进行登记的外国人或无国籍人的住所文件(国家所有权登记的国家不动产登记簿摘录、租赁合同、票据或者其它阿塞拜疆法律要求的文件);
向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提供住所者的申请(排除外国人或无国籍人者具有私有住所的情形);
向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提供住所者的身份证明文件(排除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具有私有住所的情形);
支付国家税费文件。
在向外国人和无国籍人颁发阿塞拜疆共和国短期居留许可证时提供支付国家税费文件。
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办理阿塞拜疆长期居住许可或者延期许可期限所需的材料
申请人为了获得短期居留许可(排除未满15周岁)将按照生物识别要求被提取指纹信息。
(二)在阿塞拜疆长期居留
长期居留许可证者是持有人在阿塞拜疆境内长期居住居住、并在许可证有效期内免签出入阿塞拜疆国境的权利文件,以及该人在阿塞拜疆境内的身份证明文件和停留地登记证明文件。
1、申请“长期居留证”或者办理长期居留证延期的申请时间限制:
至少在短期停留或者短期居留届满前3个月提出申请。
2、申请“长期居留证”或者办理长期居留证延期的前提条件:
依照下列理由获得相应的许可在阿塞拜疆居住不少于2年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可以申请获得长期居留许可:与阿公民有近亲属关系;在阿投资额达到阿政府规定标准(50万马纳特);在阿银行存款超过10万马纳特或者拥有超过10万马纳特价值不动产者;是经济、工业、国防、科技、文化、体育和其它领域的专家或技能型人才;有在阿短期或者长期居住的家庭成员;在阿外国法人代表机构和分支机构的领导或副职;从事企业活动者(与5人以上签订全职劳动合同,或与10人以上签订非全职工作合同,阿公民占职工总数的80%以上)。
3、申请“长期居留证”或者办理延期所需材料:
申请表;
护照或者其它旅行证件的复印件;
出生证复印件公证和与它相等的其它文件(用于没有护照的未满十八周岁者);
家庭成员证明(有姓名、出生日期、工作、家庭成员居住或者停留地等信息);
婚姻证明复印件公证;
非危险传染病病毒携带者证明,疾病清单由相关执法机关确定(人类免疫缺陷病毒、乙型和丙型肝炎)。
外国人、无国籍人和他们一起来的家庭成员具有足够满足他们最低需求资金的文件(除了近亲属是阿塞拜疆公民或者在阿塞拜疆共和国获得长期居留许可的人承担的情况);
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具有专业化职业,证明该事实的文件的复印件公证书。
阿塞拜疆共和国短期或者长期居留许可证的复印件;
作为颁发阿塞拜疆共和国短期居留依据的情形未消除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公证书;
2张3.5x4.5 厘米的照片
从14到18岁年龄孩子的同意书公证件;
外国公民或者无国籍人要登记的居住场所的文件(来自国家所有权登记的国家不动产登记簿的摘录、票据、租赁合同(租房)或者其他的阿塞拜疆共和国法律规定的文件);
向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提供居住场所者的申请(排除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自有居住场所的情况);
向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提供居住场所者的身份证明文件(排除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自有居住场所的情况);
支付国家税费文件。
提醒:
中国公民在阿境内外出或旅游时应携带并保管好身份证件,少带现金或贵重物品;外出时尽量多人同行,晚间减少外出;遇到警察检查时请先出示证件;要妥善保管护照、签证、居留手续等身份证件,事先做好复印件。
四、阿塞拜疆国籍政策
根据《阿塞拜疆共和国国籍法》规定,已取得阿国籍者为阿公民。阿不承认双重国籍。
2014年阿塞拜疆国籍法进行了修订。按照新规定:出生于阿塞拜疆共和国领土的孩子,如父母双方是外国人,其不是阿塞拜疆共和国的公民。出生在阿塞拜疆共和国领土的儿童,如父母一方是外国人,另外一方是无国籍人不被视为阿塞拜疆共和国的公民。出生在阿塞拜疆共和国境内的儿童,如父母双方是无国籍者,其被认为阿塞拜疆共和国的公民(信息来源:阿塞拜疆共和国国家移民局网站
点击链接:《阿塞拜疆共和国国籍法》(俄文版)
《阿塞拜疆共和国国籍法修订法案》(阿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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