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可根据尼方领区划分在尼泊尔驻华使馆(北京)、总领馆(拉萨、香港)和上海名誉领事馆申请签证,也可在尼泊尔机场及边境出入境管理处办理落地签证(从国内出发时,中国边防通常要求先办好签证)。签证都为多次,停留期一般为15、30、90天,目前,收费分别为25、40、100美元,10岁以下之儿童可免收签证费。另有一些中国公司代办签证,费用分别约为175、280和700元人民币(截至2011年5月)。到尼泊尔后,签证到期如果还想继续停留,可到移民局交费申请延期。
在尼泊尔,逾期滞留要受到惩罚:一是补交签证费;二是罚款,两项合计每人每天5美元。根据尼法律规定,非工作居留的外国人一年累计在尼泊尔居留时间不得超过150天,超过者将被罚款,最高可达5,000元人民币,并被驱逐出境,无力支付者将被囚禁。
从中国樟木口岸进入到尼泊尔的中国游客,入境时要主动向尼边防人员申请盖入境章,否则出境时将遇到困难。
具体详情请参阅尼泊尔驻华大使馆网站。
每位游客入出境时只允许携带现钞最多5000美元,或同等数额的外币,超出的必须申报,否则一经查出,除没收全部外币外,还将处以1至3倍的罚款,无力支付者将入狱。禁止携带面额为500和1,000的印度卢比入出境,因大面额的印度币伪钞较多。
尼泊尔公民享有与外籍公民通婚的自由。在一定的条件下,也允许外籍公民加入尼泊尔国籍。按照尼泊尔国籍法的规定,加入尼国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出生在尼泊尔的外国公民,必须在尼连续居住2年以上;
二、与尼籍公民结婚的外国女性,必须连续居住5年以上;
三、外国公民则须连续居住15年以上;
四、有正当的职业,能自谋生计;
五、会讲尼泊尔语;
六、无犯罪记录;
七、至少有一人担保。
实际上,即使符合这些条件,也不易入籍。目前,尼泊尔法律规定,男方是外国人的异国婚姻,其子女还是外国人,女方是外国人的异国婚姻,其子女自然属于尼泊尔国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