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签证申请须知
1. 中国公民持外交、公务和公务普通护照可免签入境蒙古,持因私普通护照需要事先获得蒙古签证方可入境。
2. 签证申请由蒙古国驻华使领馆受理。不接受邮件申请。
3. 签证可由护照持有人本人或由本人授权的代理人申请。
4. 申请个人商务、旅游或学习签证,应从蒙古接待方获取官方或个人的邀请函。签证邀请函必须是由蒙古外交部批准(公务邀请函)或由蒙古国公民注册与信息中心签发 (因私邀请函)。
二、 签证申请流程
1. 签证申请人确定赴蒙目的和行程计划。
2. 登陆蒙古驻华大使馆官方网站,浏览有关签证信息和要求,下载签证申请表。
3. 根据不同签证类型着手准备所需材料。
4. 到蒙古驻华使领馆办理签证手续。
5. 等候签证申请审核。
6. 领取签证。拿到签证后,应及时仔细核对签证上的各项信息是否正确,尤其是签证有效期的起止时间及停留天数是否与所申请的相符,签证上的个人信息如姓名拼写是否正确,如发现任何错误,应及时与签证处联系。
三、 签证申请需要材料
1. 短期停留签证
1) 有效护照,有效期至少6个月。.
2) 一份填写完整的签证申请表。
3) 一张近期护照照片。
4) 一份包含如下内容的邀请信:
(1) 预计停留期限。
(2) 停留目的和行程安排。
(3) 需签字并注明邀请方公司地址、电话、传真。
2. 过境签证
1) 有效护照,有效期至少6个月。
2) 一份填写完整的签证申请表。
3) 一张近期护照照片。
4) 需提供前往最终目的地的有效签证。
5) 火车或飞机票的复印件。
四、 签证信息
1. 蒙方根据签证申请人申请签发相应有效期和停留期的入境签证。
2. 过境签证:凡经蒙古前往第三国者,须办理过境签证。
五、 使领馆信息
蒙古国驻华大使馆
地址:中国北京市建国门外秀水北大街2号
电话:86-10-6532-6512 转120、106、108(签证处)
传真:86-10-6532-6216
邮件:beijing@mfat.gov.mn
网址:http://www.beijing.mfat.gov.mn/
蒙古国驻呼和浩特总领事馆
地址:中国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乌兰小区5号楼
电话:86-471-4303266、86-471-4923819
传真:86-471-4303250
蒙古国驻二连浩特领事馆
地址:二连浩特市友谊北路
电话:86-479-7539200、86-479-7539202
传真:86-479-7539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