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证申请须知
1. 中国公民持外交、公务、公务普通护照赴斯需提前到斯驻华使领馆申请签证,持因私普通护照公民赴斯里兰卡短期旅游、短期商务访问,无需到斯驻华使领馆办理签证,只需登录www.eta.gov.lk网站申请电子签证(Electronic Travel Authorization,简称ETA)即可。申请时应特别注意正确输入护照号码、姓名及电子邮箱。电子签证审批通过后,携带电子签证批准函打印件及护照,购买一个月内往返机票即可赴斯里兰卡访问。
2. 获ETA者在入境口岸将获发停留期最多为30天的签证,如需延期至90天,应向斯移民局提出申请。
3. 中国公民持有效期6个月以上各类护照,凭往返机票或联程机票、旅馆订单或旅费证明等,可在科伦坡国际机场及汉班托塔国际机场办理落地签证。入境签证停留期不超过30天,可延期,需交纳35美元签证费。办理有效期7天的过境签证,需交纳25美元签证费。办理有效期2天的过境签证,无需交纳签证费。
二、 签证申请流程
1. 签证申请人确定赴斯目的和行程计划。
2. 登录斯驻华使领馆官方网站,浏览有关签证申请信息,以及签证申请操作流程。
3. 准备签证申清所需材料。
4. 短期访问斯里兰卡的人员(旅游,商务及中转)都需通过www.eta.gov.lk网站办理电子签证。
5. 签证的受理周期为三个工作日。可登陆www.eta.gov.lk查询签证的办理状况。请在出发前的十天以前申请签证。
三、 签证申请需要材料
1. 基本文件
1) 用英文填写的签证申请表。
2) 自出发之日起有效期不少于六个月的护照。
3) 一张浅色背景的彩色证件照片(4×3厘米)。
2. 根据访斯目的,还需要准备其它相应文件。
1) 旅游(一个月内),还需提供
(1) 机票复印件。
2) 商务(一个月内),还需提供
(1) 机票复印件。
(2) 斯里兰卡公司邀请函。
(3) 工作单位介绍信。
3) 学习签证
(1) 大学或者教育机构的录取通知书。
(2) 斯里兰卡移民局的签证批文。
4) 家庭访问签证
(1) 机票复印件。
5) 申请长期工作签证(一个月以上),还需提供
(1) 斯移民局批文传真件。
(2) 工作协议复印件。
(3) 相关技能证书复印件。
(4) 斯里兰卡公司邀请函。
(5) 国内公司的推荐信/介绍信,证明签证申请者的工作现状。
6) 工作签证
(1) 斯里兰卡移民局的签证批文。
(2) 斯里兰卡公司的邀请函。
(3) 中国公司或政府部门的介绍信,证明签证申请者的工作现状。
四、 签证信息
1. 斯方签发3个月有效和允许停留30天的入境签证。
2. 受理时间:上午9点30至11点(周一至周五)。
3. 发放签证时间:下午4点至4点30(周一至周五)。
五、 使领馆信息
斯里兰卡驻华大使馆
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建华路3号,100600
电话:010-65321861, 65321862 传真:010-65325426
邮件:lkembj@slemb.com
网址:http://www.slemb.com/
斯里兰卡驻上海总领事馆
地址:上海市虹桥路2272号虹桥商务大厦5楼E座
电话:021-62376797,62376672 传真:021-62376670
网址:http://www.slcon.sh.cn
领区:上海、浙江、江苏、福建、安徽、湖南
斯里兰卡驻成都领事馆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顺城大街308号冠城广场25楼D座 邮编:610017
电话:0086-28-66168361/2 传真:0086-28-66168353
领区:云南、贵州、四川、陕西、重庆
斯里兰卡驻广州总领事馆
地址:广州越秀区花园酒店M02
电话:020-83652857
邮箱:cgsrilankagz@yahoo.com,cgguangzhou@mea.gov.lk
领区:广东、广西、江西、福建、海南
注意:以上材料更新至2014年4月4日,仅供参考,具体请以驻华使领馆要求为准。